法院提醒:虛擬貨幣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
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,與之相關(guān)的糾紛頻頻出現(xiàn)。近日,深圳市福田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(fā)的糾紛。法院提醒,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,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。原告趙某訴稱,被告鄭某向他介紹購買“蒂克幣”和“DK礦機”的投資機會,并承諾3個月還本。
出于對被告的信任,趙某向被告支付了108萬元,委托被告購買“蒂克幣”和“DK礦機”,并處理相關(guān)理財事宜。趙某認(rèn)為,被告鄭某收到款項后未如約履行受托義務(wù),既沒有為自己購買“蒂克幣”和“DK礦機”,也沒有如實告知投資事宜。被告鄭某僅向自己支付了44046元的“收益”后,便告知其所有的投資款化為烏有。